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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高德打车遇难,聚合打车平台责任不能模糊

  来源:界面新闻

2022-07-19

近日,郑州一名女大学生乘坐由高德打车平台派发给“有象约车”的网约车时,遭遇货车撞击事故不幸遇难。据交警认定,货车司机要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因为肇事方拒绝履行相关责任,高德和有象约车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先行垫付了死者的丧葬费用,并推动保险公司进行相关赔偿。对于平台的作为,家属目前并不满意,他们质疑网约车平台没有尽到责任,并称那辆网约车没有通过任何安全培训和监管,司机属于无证上路。

因为交警已经对货车司机做出全责认定,所以事故的直接责任是清晰的,受害者家属可以依法要求肇事车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现在有争议的是,高德平台以及有象约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尤其是,如果司机真的属于无证上路的话。

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不仅是为了给不幸的车祸遇难者一个交代,明确此类聚合打车平台的责任,才有可能倒逼监管,从而尽可能避免类似悲剧的再度发生。

从法律角度看,乘客在高德平台打车,不管平台把他的单派给了哪家平台和司机,都属于构成旅客运输合同。因此,在乘车过程中遭遇人身伤害,平台和司机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者家属有理由进行索赔。而考虑到这次车祸是货车司机全责,平台后续也可以依法向货车司机追偿。

这也符合普通人的常识感受。一般人用高德这样的聚合平台,信任的本来就是大平台背书,不可能了解平台和其他网约车公司到底是怎样的合作关系。而高德通过打车业务,能够吸引更多的用户,甚至从业务中直接抽佣获利,按照收益和责任匹配的朴素原则,也不能以“车祸和自己无关”的理由置身事外。

当然,这不是说高德要不分情由承担所有的责任。如果它依法尽到了审核合作的网约车公司资质的责任,后续的问题完全超出他们可以努力的范畴,那先行赔付用户之后还可以追偿。但不管怎么说,作为直接和乘客对接的平台,理当对乘客所受的伤害也承担第一对接赔偿的责任。

除了法律责任之外,平台在社会责任上也有必要多做考量。如果有象约车真的没有尽到审核司机资质的责任,让司机无证上路,那高德本有责任采取停止合作等方式表明态度。但在悲剧发生之后,有象约车在高德平台还是能继续接单,这难免让人怀疑平台根本没有把乘客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体现社会责任的平台,不仅可能违反行业法规和伦理,也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持续不信任,从而被市场抛弃。

相比于滴滴那样的网约车平台,聚合打车平台的商业链条更长,商业关系更复杂。这种模式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多打车选择,当然不能一概否认,但一种商业模式是否能够持续,守住安全底线、明晰主体责任,是最起码的要求。如果出事之后,多个环节相互推诿,让受害者求助无门,这就是变相作恶。

考虑到现实中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本就困难,比如有些肇事者即便全责也无力赔偿,如果相关保险不到位的话,受害者家属就会更被动。作为聚合打车平台,更有责任率先做好制度安排。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平台以其招牌吸引用户的时候,就要做好如何应对各种事故的准备,而不是事到临头让不幸的客户自己四处奔走。当然更重要的是,作为平台企业,要加强对合作对象的审核监管,把问题消除于萌芽,减少事故隐患,也是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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