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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终于“有法可依”

  来源:中国青年网

2022-07-14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2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郭剑)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体育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5年颁布施行后,时隔近27年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总共十二章一百二十二条,其中第九章《体育仲裁》为新增章节,包括“国家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10条内容。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首都体育学院教授韩勇表示,体育仲裁是体育善治的重要环节,是解决体育纠纷的有效途径,建立体育仲裁制度符合我国体育实际,能够快速、便捷、经济地解决体育纠纷的仲裁制度,有利于化解矛盾、保障权利、维护体育的公平与正义。


  今年2月,经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认定,中国接力队递补获得东京奥运会铜牌。视觉中国供图

  “1995年《体育法》中就有关于体育仲裁的初步表述。”韩勇说:“1984年成立的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为国际体育争端提供快速、专业、国际性、一致性的解决途径,得到了奥林匹克大家庭的认可,成为事实上体育界的‘最高法院’,各国也纷纷效仿这一机构建立起体育仲裁制度。体育仲裁成本低、周期短、专业性强等特点迎合了体育纠纷解决的需要。1997年,《体育仲裁条例》起草调研就被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安排;2006年,体育仲裁再次作为立法调研项目被纳入我国政府立法计划。近年来中国体育仲裁理论和实践都在不断推进当中,学术研究大量涌现,国内多起纠纷在CAS裁决,多名专家担任CAS仲裁员,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22北京冬奥会期间都经历了CAS特别仲裁实践,CAS上海听证中心成立,我们具备了建立中国体育仲裁机构的基础。”

  韩勇介绍说,《体育法》新增“体育仲裁”章节,解决了体育仲裁制度立法依据欠缺问题;明确了体育仲裁与司法、其他仲裁以及体育组织内部仲裁的边界;明确了体育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和构成;明确了体育仲裁规则的制定。

  据记者了解,相关部门正在依照《体育法》组织设立体育仲裁委员会(由体育行政部门代表、体育社会组织代表、运动员代表、教练员代表、裁判员代表以及体育、法律专家组成),同时制定体育仲裁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的“体育仲裁”并非“体育纠纷全覆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决定,明确因运动员注册、交流发生的纠纷属于体育仲裁范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可仲裁纠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则不属于体育仲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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