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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朋友圈” 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来源:光明网

2022-08-08

8月4日,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召开主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推进会。武汉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赵春蕾、区人大、区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区法院、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和林业局、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会议。蔡甸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永鑫出席会议并讲话,检察院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座谈交流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交流研讨阶段由各参会人员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交流研讨,专家授课阶段由武汉大学庄汉教授作专题授课。

交流研讨会由蔡甸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邦华主持。

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李亚敏从四个方面介绍了蔡甸区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

交流研讨环节气氛热烈,各行政机关负责同志就如何加强联动协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作了精彩发言。

  区法院

“近年来蔡甸法院审理了多件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有力地保护了生态环境。生态保护,久久为功,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好司法审判职能,与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用司法之剑守护碧水蓝天。”

  区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与检察机关在长江十年禁渔活动中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建议在非法捕捞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衔接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

  区园林和林业局

“我们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下一步将和区检察院建立“检察长+林长”协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区沉湖湿地保护管理局

“近年来,蔡甸大力开展退养还湖等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建议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职能,适时开展专项检察情况监督,推动解决一些涉职能部门交叉、历史遗留等堵点难点问题。”

  区水务和湖泊局

“我局与检察机关在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管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有助于提升我区河湖治理能力和管护成效,建议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力度,提升公益诉讼公民知晓度、参与度。”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在耕地保护尤其是毁损耕地修复方面取得较好效果。下一步在促进耕地保护非粮化工作中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

“近年来,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区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处罚,公益诉讼检察等方式打击惩治破坏环境行为。下一步将继续与检察机关加强合作,共同保护好生态环境。”

赵春蕾副主任指出:依法能动履职,抓协同共治。蔡甸区院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渠道,强化内外一体化机制建设。依法创新驱动,抓案件质效。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多思考,多创新,打造有影响的精品案件,抓亮点品牌。可以结合湿地湖泊及岸线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等发展蔡甸特色亮点的公益诉讼品牌。

罗永鑫检察长表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蔡甸检察公益诉讼聚焦群众身边事,积极回应公共诉求,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针对做好下一步工作,罗永鑫检察长强调:

1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升办案质效

加强与行政机关协同协作,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行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履职、相关违法行为人通过消除污染、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工作中“打击、修复、预防”作用。

2

积极能动履职,提供更优检察产品

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衔接,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机制,打好“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组合拳。突出办案主责主业,结合蔡甸区地域特点,重点加强对湖泊保护、湿地保护、农用地保护等领域的案件办理。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十年禁渔”等重大战略部署,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3

凝聚合力,构建公益保护新格局

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确保“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工作协作、联合整治”四项机制取得实效。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力争形成林业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保护合力。借助“外脑智库”,选聘特邀检察官助理,增强公益保护力量。充分运用“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案件办理,构建公共利益保护新格局。

  现场授课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庄汉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的定位与问题、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衔接、生态环境侵权中的惩罚性赔偿、预防性检察公益诉讼等四个维度分享了他的研究成果,回应了当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们对此次活动纷纷点赞,并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人民监督员 陈畅

“参加此次活动,受益良多。希望检察院进一步与行政执法机关就环境保护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掌握破坏生态环境的线索并及时处理,使违法行为受到应有处罚。”

  人民监督员 张其林

“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不仅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而且能够以实际行动服务蔡甸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人民监督员,我会一如既往地支持好、宣传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更好地履行好人民监督员职责。”

  “益心为公”志愿者 席赣

“希望检察机关能加大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法治宣传,让群众了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职能定位,形成对破坏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合力,让检察公益诉讼真正发挥好监督作用。”

  江汉大学副教授、“益心为公”志愿者张启伟

“近几年,蔡甸区检察院依靠多部门协同办案、借助社会资源完成取证与损害修复、鼓励群众参与等方式应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一些困难,成效显著。建议结合区情在一些重点区域设置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增强群众参与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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